近年來,一股“紅流”席卷收藏市場,雖然發(fā)展時間不長,但是“紅色收藏”卻以極快的速度遍及全國各地,收藏者多達數十萬人,藏品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革命戰(zhàn)爭年代和新中國成立之后各個時期的物品,包括書報刊、郵票、宣傳畫、瓷器、毛主席像章等在內的眾多物品都被稱為“紅色藏品”,它們承載著中國特殊歷史時期的精神文化,見證著新中國成長的足跡,具有無可替代的史料價值和研究價值,受到收藏者的青睞。
然而,從近年保密違法案件查辦工作來看,“紅色收藏”也并非全是表面上的繁榮,實際上也存在令人深思的保密隱患和問題,最為常見的就是交易“歷史文件”。
一起典型案例
徐茂宸(化名)剛從某機關單位退休不久,告別了幾十年如一日的忙碌生活,雖有萬般不舍,好在終于能有閑心鉆研自己的“收藏大業(yè)”。老徐出生在20世紀50年代,父輩都是革命工作者,從小就耳濡目染,加上親身經歷了“三年困難時期”“文化大革命”,對那段歷史有著難以忘懷的感情。從參加工作開始,他一有時間就逛舊物交易市場,淘換革命時期的老物件,還喜歡結交有共同追求的“知己”,總是與“紅色收藏”愛好者會聚一堂,暢談“紅色收藏”文化,交流收藏心得,回味崢嶸歲月。
2019年6月的一天,老徐從藏友那里了解到一個網上交易平臺,上面有“紅色藏品”專欄,種類十分豐富。他迫不及待地打開電腦,希望能夠找到自己一直想要的幾件藏品。他興奮又仔細地滑動著鼠標,突然,數件藏品映入眼簾,那是一摞早已泛黃的舊文件,依稀能看到“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字樣,有些還標著“絕密”“機密”“秘密”字樣,具體文件內容模糊不清。老徐頓時警覺起來,多年的機關工作經驗告訴他,這里面有問題:涉密文件怎么能拿到網上去賣?即使過了保密期限,不也應該依法銷毀嗎?想到這里,老徐立刻聯(lián)系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了相關情況。
公安機關以此為契機,順藤摸瓜,發(fā)現了很多互聯(lián)網交易平臺售賣標密歷史文件線索,在全國范圍內對相關文件材料進行收繳。因為時間久遠,涉案商家大都無法回憶起文件源頭,公安機關聯(lián)系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了保密提醒和教育,相關交易平臺也進行了整改。
案情分析與法規(guī)鏈接
公安機關在處理上述事件過程中,不乏商家表達不滿,要求執(zhí)法人員明確出示執(zhí)法依據,他們認為,雖然相關歷史文件印發(fā)時屬于國家秘密,但是時間早已超過文件上所標明的保密期限很多年,文件內容也早已過時,客戶購買僅僅是為了收藏,就算是讓大眾知悉,又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什么危害?
暫且不提正式印發(fā)的標密歷史文件是如何流入市場的,有關商戶的疑問集中反映出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明確標注國家秘密標志,但已過保密期限的文件,能否作為藏品進行交易?根據保密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承載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屬于國家秘密載體,禁止買賣國家秘密載體也是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基本精神;保密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買賣、轉送國家秘密載體;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買賣、轉送國家秘密載體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根據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綜上來看,公開交易國家秘密載體屬于違反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對有關國家秘密載體進行收繳。
二是未標注國家秘密標志或標注“內部”,經鑒定不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能否作為藏品進行交易?根據保密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此類文件資料不屬于國家秘密載體范圍,能否公開交易應當根據有關文件主管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
啟發(fā)與建議
“歷史文件”交易已成為“紅色收藏”領域的一個特色板塊,比起毛主席像章、郵票、宣傳畫等物件,泛黃的文件材料更能再現特殊歷史時期的重大事件,吸引收藏者競相追逐。由于市場體量大、年代久遠等原因,“歷史文件”交易屢禁不絕,甚至愈演愈烈,只依靠相關部門“發(fā)現一起,打擊一起”顯然無法從根源上解決這一問題,只有關口前移,加強保密教育、筑牢思想防線,嚴格保密管理、強化監(jiān)督審查,才能盡量避免“歷史文件”交易持續(xù)走高。
一是從宣傳教育入手,提高全民保密意識。上述案例反映出,普通民眾對保密知識、保密規(guī)定知之甚少的情況比較突出。我們知道,國家秘密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當前,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都能通過各種渠道接受一定程度的保密教育,而廣大民眾接受保密知識普及和保密意識培養(yǎng)的渠道、體系尚不完善。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保密局組織制作,并在中央電視臺播放的保密工作公益廣告片反響強烈,這也啟發(fā)我們可以進一步拓寬保密宣傳教育渠道。一方面,借助電視、報刊等傳統(tǒng)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臺,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報道,以案說法,切實提高廣大公民的保密意識。另一方面,逐步將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等保密法律法規(guī)普及納入國民教育,從小抓起,形成體系,提升全民的保密知識和保密技能水平。
二是從監(jiān)督檢查入手,加強涉密文件管控。不管是“紅色收藏”中的“歷史文件”,還是尚在保密期內的“新文件”公開流通,都反映出相關部門在文件產生、傳遞、保管等環(huán)節(jié)存在漏洞,因為按照規(guī)定,國家秘密載體除相關部門留用和存檔外,均應予以清退、銷毀。對此,有關部門應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嚴把涉密文件流轉程序,制定完善相關保密制度,在涉密文件從產生到銷毀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嚴格管控,文件交接要履行相應手續(xù),嚴禁私自借用、復印,傳閱、使用也要確保在規(guī)定范圍、規(guī)定場所內進行。對涉密文件進行全流程管理,使之始終處于有效控制范圍之內。第二,強化保密監(jiān)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大保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在機關單位內部開展專項保密檢查,深入排查涉密文件資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保密監(jiān)管主體責任,健全日常監(jiān)管制度。第三,嚴格落實保密主體責任,對發(fā)生涉密文件丟失、泄露等案件要堅持原則,嚴肅追責,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以此來推動各項保密規(guī)定和要求的落實。
(轉載自《保密工作》雜志202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