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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檢測受理常見問題解答庫

2018年07月25日    來源:【字體: 打印

一、檢測申請相關問題:

1. Q:如何申請產品檢測?

A: 在中心網站下載申請書模板后根據填寫要求進行填報,具體詳見我中心網站www.nsstec.org.cn產品檢測欄目下“工作流程”及“相關下載”。

2. Q:若產品不屬于申請書中所列出的產品類型,如何填寫?

A:選擇“其它”類,若產品為防病毒類、密碼類產品暫不受理。

3. Q:申請書太厚,是否能夠僅以電子版形式提供?

A:否。若太厚,可以附件方式提供,分別膠裝,單冊厚度不應超過5cm。

4. Q:申請書模板中要求提供通過其他測評機構檢測的報告,請問是否必須提交?

A:否。若產品已通過其他測評機構檢測,請盡量提供檢測報告,以便我中心測試人員了解產品功能,更有助于縮短資料審查和產品檢測時間。

5. Q:郵寄申請書時是否需要郵寄產品?

A:否。若為軟件或小件樣品(紅黑電源濾波隔離插座、密碼鎖、手機屏蔽盒、手機屏蔽袋、視頻干擾器、手機信號干擾儀等)可與合同及匯款憑證一同遞交,若為其他硬件樣品則由我中心檢測工程師確認測試時間后再行送樣。

6. Q: 證書申請延期,是否需要對產品進行檢測?需要提前多長時間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是。目前沒有證書延期業(yè)務。建議在證書到期前3至6個月重新申報檢測,具體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膠裝成冊的Word版紙質《申請書》一份以及刻有Word版和Excel版《申請書》的光盤一張。

7. Q:公司擬申報已通過你中心檢測的樣品升級版,是否能夠按原版本號取得報告、證書?

A:否。若產品升級,需按新版本重新申報檢測。

8. 送測產品版本號是否要與申請書中一致?

A:是。若不一致,需向我中心遞交終止函,將舊版本產品終止后按新產品重新申報檢測。

9. Q:我公司擬與其他公司聯(lián)合申報產品檢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申報單位需按照申請書模板要求蓋章簽字并提供聯(lián)合研發(fā)單位的合作協(xié)議復印件,且每家公司均需按《申請書》附件1要求提供相關資質材料,另外在《知識產權聲明》中必須明確第一責任承擔方。

二、信息變更相關問題:

10. 在測產品擬更改公司名稱,如何辦理手續(xù)?

A:需重新遞交《申請書》,替換原《申請書》。

11. 已取得報告和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擬更改公司名稱,如何辦理手續(xù)?

A:請登錄我中心官方網站www.nsstec.org.cn,查看產品檢測目錄下相關下載欄目,參照《補辦及變更產品檢測證書和報告申報材料》準備資料并遞交產品檢測受理室。

12. Q:已取得報告和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擬修改產品名稱,如何辦理?

A: 我中心對已取得報告證書的產品不提供產品名稱修改服務。

13. Q: 更改代理人,應提供什么材料?

A:請登錄我中心官方網站www.nsstec.org.cn,查看產品檢測目錄下相關下載欄目,參照《變更代理人提交材料》準備資料并遞交產品檢測受理室。

14. Q:是否需按照你中心《送測通知書》中要求更改產品名稱?

A:是。按照我中心安全保密產品命名規(guī)則相關要求,產品名稱應與產品功能相符,也有利于用戶單位選擇產品及貴公司產品推廣。

三、費用合同相關問題:

15. Q:送測樣品如何收費?

A:每類產品收費金額不同,具體參見我中心發(fā)出的《送測通知書》。

16. Q:發(fā)票開具與合同蓋章周期是多久?是否會通知領取發(fā)票、合同?如何領取發(fā)票和合同?是否可郵寄?

A:我中心在收到合同和匯款憑證復印件并確認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發(fā)票開具工作。發(fā)票開具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產品代理人至產品檢測受理室辦理領取手續(xù),若非產品代理人本人還需攜帶蓋有公司公章的介紹信。因辦理發(fā)票領取手續(xù)必須由申報單位簽字確認,故我中心暫不提供郵寄服務。

四、檢測過程相關問題:

17. Q:產品檢測時是否需要申報單位自帶測試環(huán)境?

A:否。原則上只能在我中心提供的實驗機上部署測試環(huán)境。若存在特殊情況,我中心會另行通知。

18. Q:申報檢測的產品體積較大(消磁機、保密柜等),是否能夠到我單位測試?

A:否。原則上所有安全保密產品均需送至我中心進行測試。確需去現(xiàn)場測試的,應提前向產品檢測受理室來函說明原因,待研究后決定是否外出測試。

19. Q:產品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修改,是否能夠申請延期檢測?

A:否。必須先向產品檢測受理室遞交終止函,待產品準備完畢后重新申報。

五、報告證書相關問題:

20. Q:是否會通知領取報告、證書?如何領取報告和證書?是否可郵寄?

A:是。我中心在完成產品檢測報告審批手續(xù)后以短信方式通知代理人攜帶對檢測報告無異議的函至產品檢測受理室辦理領取手續(xù)。若非產品代理人本人還需攜帶蓋有公司公章的介紹信。因辦理報告、證書領取手續(xù)必須由申報單位簽字確認,故我中心暫不提供郵寄服務。

21. Q:送測樣品是否能夠與檢測報告、證書同時領?

A:是。產品代理人可直接領取,若非產品代理人本人還需攜帶蓋有公司公章的介紹信。

22. Q:報告證書取得時間是多久?

A: 我中心產品檢測各節(jié)點的具體周期為:申報資料形式化審查1個工作日、技術資料審查10個工作日、產品繳費(已向我中心遞交合同與匯款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檢測。若產品資料審查或檢測未通過,待申報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修改后重新審查資料或檢測產品。

23. 我公司產品更新?lián)Q代很快,現(xiàn)申報的產品版本號是V7.0,近期會很快推出V7.1、7.2,你中心在出報告、證書的時候是否能夠只寫V7?

A:否。申報單位應確保送測產品規(guī)格、型號及版本號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五、通知書相關問題:

24. Q:收到有審查意見的《送測通知書》后是否需要重新遞交申請書?

A:否。通知書中附件為工程師針對技術資料提出的修改意見。請按照意見將修改后的補充資料膠裝成冊,遞交我中心即可。

25. Q:收到有審查意見的《送測通知書》后是否能夠通過發(fā)送郵件的方式遞交補充資料?

A:否。請按照《送測通知書》要求,將修改資料(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合同及匯款憑證一起遞交或郵寄至產品檢測受理室,我中心暫不接受郵件方式的修改資料。

26. Q:供貨方提供的產品未列入產品檢測合格名錄,如何核實是否為通過你中心檢測的產品?

A:首先請核實產品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如不在有效期內,則無法在網上查詢到相關產品信息。如在有效期內,請將產品證書復印件傳真至我中心,并留下您的聯(lián)系方式,我中心核實后答復您。

六、開具證明相關問題:

27. Q:我公司已向你中心遞交產品檢測申請書,你中心是否能夠開具產品在測證明?

A:否。申請書需進行技術資料審查,若通過,可開具在測證明。

七、其他問題:

28. Q:我公司是否能夠替換當前送測樣品進行測試?

A:是。需來函申請終止檢測,并按照新產品重新申報檢測。若產品已進入測試階段,所交測試費用不予退還。

29. Q:是否可以提供工程師聯(lián)系方式?

A 否,請留下您的聯(lián)系方式與待咨詢問題,由我中心工程師聯(lián)系您。

30. Q: 若不是申請書中指定代理人,是否能夠咨詢?

A: 否。請指定代理人前來咨詢。

31. Q:請問(關于單位資質、人事、雜志、涉密信息系統(tǒng)的具體要求等等)是否屬于咨詢范圍?

A: 否。受理室目前只負責產品檢測咨詢和受理工作,對于其他問題,請找相關部門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