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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清理規(guī)范涉密資質(格)審批咨詢服務行為的通知

2018年01月16日    來源:指導管理司【字體: 打印

(國保發(fā)〔2017〕5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保密局:

近期,據(jù)有關部門反映,一些機構和個人利用涉密資質(格)咨詢服務之機,打著“審查專家”、“保密專家”的旗號,以“軍民融合”、“保密咨詢”等名義,輔以“保證通過”、“快速拿證”等承諾,誤導申請單位,腐蝕公職人員,獲取非法利益,極大地損害了涉密資質(格)審批工作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針對上述情況,為切實強化工作紀律,凈化工作環(huán)境,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涉密資質(格)審查審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以輔導、咨詢、評審等名義為申請單位提供有償咨詢服務;不得為任何機構或個人充當“掮客”,強迫或暗示申請單位接受咨詢服務;更不得接受任何機構或個人請托,在審查審批中降低標準,為不合格單位“開綠燈”。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二、涉密資質(格)審查專家?guī)烊藛T,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申請單位提供有償咨詢服務。凡違反規(guī)定,利用專家身份獲取不正當利益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清理出專家隊伍,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三、各級涉密資質(格)審查審批工作機構,要堅決落實行政審批改革優(yōu)化服務要求,完善窗口建設,公開申請指南,暢通咨詢渠道,做好政策標準解釋等服務工作,明確要求申請單位在委托機構或個人進行管理咨詢等服務時,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同時,要按照中央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等有關部門部署,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對以“軍民融合”、“保密咨詢”等名義混淆視聽、擾亂市場秩序、非法獲取利益的各類中介機構、發(fā)展聯(lián)盟、論壇等,及時提請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門予以處理。

各地區(qū)在上述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的,及時報告。

國 家 保 密 局

2017年12月5日